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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北特殊教育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109.07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162495F號
函辦理。
二、考量近年事件處理實務之需要,依經教育部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162495B號令修正發布後,重整本校規定,並提經性平會討論後交校務會
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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