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鈊象電子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
下述三項條件皆符合者,或經師長推薦。
- 在學學生: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 家境清寒:持有政府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弱勢兒少,未領取其他私立機構獎助學金者。
- 學業表現:上學期「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各科不得低於六十分,或政府舉辦比賽項目成績優異者。
※獎助學金煩請導師評估學生實際需求或鼓勵優秀學生優先,清寒身份、成績、切結書『非必要條件』,
可以使用『師長推薦』。
※獎助金額:新台幣伍仟元整。
※申請文件:申請書1份。
※申請名額:
高職部5名,每名金額5,000元。以下依輪序表列出
(高二2名,207、208)
(高三3名,301、302、307)
※請導師協助班上符合資格之同學提出申請,因作業時程較短,請於115年10月2日(五)前將申請資料送交註冊組,謝謝。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