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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新北市技職 AI+P 創新暨卓越 Skills Power 表揚實施計畫」,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新北市技職 AI+P 創新暨卓越 Skills Power 表揚實施計畫辦理(附件)。
二、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推薦對象:
1、學校組:本市技術型高中(含普通高中附設專業群科、綜合高中設置專門學程)。
2、個人組:曾實際從事或協助推動AI科技引領技職數
位轉型,具實質貢獻之技術型高中教職員工。
(二)學校組推薦基準:積極推動AI科技引領技職數位轉型工作且成效卓著可供他校學習參考之政策作法及執行績效。
(三)個人組推薦基準:
1、服務滿5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滿1年(計算至本案收件截止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5年教師符合考核4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公務人員符合乙等以上。
2、鼓勵將 AI、大數據及 AIoT 等科技全方位導入教學實習、產學國際與智慧職安管理之人員,並參採其榮獲國內外權威獎項之卓越事蹟,以及於專案爭取、選手培訓、產官學合作與工場管理等實習業務之卓著績效。
(四)評審方式:
1、初審:由本府教育局審查應備資料是否齊全,並製作初審通過名單,提報複審會議審查。
2、複審:由本府教育局邀請公正專業人士擔任複審委員,組成複審委員會;複審委員會就初審入圍者依複審標準(具體事蹟、特殊貢獻、整合資源成效/服務資歷、相關獎勵)進行評分並決定表揚名單。
(五)表揚名額及獎勵:
1、學校項目:共表揚2校,頒發獎狀1紙、獎座1座及每校新臺幣1萬元整,用途限定於材料費、物品費、增能研習、學校交流聚餐、雜支5%(後續俟審查入選後,請獲選學校填具經費概算表,並經主辦會計及機關長官核章後,始得執行),學校有功人員3人嘉獎2次。
2、個人項目:共表揚2名,頒發獎狀1紙、獎座1座及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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