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東震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東震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1.公所列冊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就學子女,經學校推薦者。
2.村里長開立證明為清寒家庭子女,經由學校推薦者
※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擇一,清寒證明須於一年內開立)
※ 申請名額:
1. 國中部8名,每名金額3000元
2. 高職部8名,每名金額3,500元。以下依輪序表列
(高二4名,206,207,208,209)
(高三4名,302,303,304,305)
※請導師詳閱附件申請辦法,協助班上符合資格之同學提出申請,於115年10月2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交註冊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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