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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暨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標項目如下:
(一)學習載具使用時數:
1、學習載具使用時數每校每月≧平板數*4小時。
2、學習載具使用率每校每月達80%。

(二)數位學習工作坊:
1、每位教師應於112年底前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2、辦理數位學習工作坊僅可由教育部核准之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3、若於本市「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系統模組」開設數位學習工作坊,請於「專案名稱」選取對應研習,相關資料及時數會自動介接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三)A3數位素養相關議題教師增能培訓:113年起教育部重新修訂課程內容,預計4月於「edu磨課師」教師e學院專區(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可參加線上數位素養課程,每年培訓人數需佔編制教師總數10%。

增能培訓表 增能培訓說明


(四)公開授課:每校每年至少須辦理1場數位學習模式之公開授課,並建議邀請輔導教授觀課。


(五)入校輔導:
1、每校每年須於公開授課前聯繫輔導教授並完成2次入校輔導,第1次入校輔導請於113年6月30日前完成。
2、倘公開觀課於112學年度下學期(上半年)辦理,第2次入校輔導始可於公開觀課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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